
「啊!我不相信!你完全不像這種人啊!」O小姐驚呼,狀甚驚奇。我頓感錯愕,甚至有些難為情。本來以為告訴別人自己曾經吸過煙也沒什麼。但原來這種分享黑暗往事的對話還是需要準備多一點勇氣才行。畢竟我們做過的事,有些真的很傻很天真,極端得連自己都很難接受,何況別人。
不過慶幸我是在迷戀某人的情況下做出這種事的。有人說,以愛的名義,天下間最詭異的奇聞異事也是可以得到原諒的。所以我不帶一絲愧疚地說:「是的,我吸過煙,為了我暗戀過的那個人。」
我特意去買一盒萬寶路,然後在角落裡點燃,拙劣地將尼古丁從口中吸入,又從口中吐出。雖然只是低級的模仿,我卻興奮得跺腳竊喜。因為我們吸著相同牌子的煙,做著相同的事情,兩個毫無關聯的人終於能產生一種纏綿的契合,這不是很美妙的事情嗎。你吸煙,我模仿著;你去死,我恨不得陪葬。這樣就代表愛,而且是多么深的愛。
可是,她依然毫髮無損地在校園內外吐著煙圈,而我卻只能躲在陰暗角落裡被濃煙嗆個半死,還在高呼浪漫。真是諷刺。我不得不承認我們根本就是活在兩個世界裡面的陌生人,即使心跳達到相同頻率也終歸只是做著同樣事情的兩個人而已。兩個人并不等於我們,也生不出愛情。
我想別人的故事也大概相似:因為愛一個人而去買一樣的手機繩,穿一樣的nike,帶情侶款的手錶;因為要挽留一個人,送上滲出眼淚的生日禮物,發送無數條潛藏威脅性的訣別短訊,連續三個月在情人家陽台對出的馬路旁邊守候... 為了愛,做盡傻瓜與瘋子而不自知。我們傷害自己的身體,我們無視自己的尊嚴,我們耗費自己的積蓄。一切的付出都是爲了佔有原本不屬於我們的東西,還自以為偉大無私,連上天都應該為我們的所作所為而感動。
然而最後除了一段令人啼笑皆非的青蔥往事,我們還有什麽呢?
是沒什麽。就連那個曾經引起我狂戀的人也被一個又一個的繼任者洗刷得面目模糊。但起碼我有一個教訓,那就是:真正會令你幸福的人,是不會讓你吸煙的。吸煙有害健康,對愛情也無益,何苦自毀去成全一段不健康的愛情呢!找個志趣相投的上進青年,每天吟詩作對一起睡,像這樣從兩個人變情人的過程多和諧啊。
评论
都会在一旁一脸不屑的说“切~要换了我才不会这样”“就算有了喜欢的人我也不可能这样”云云。
但会这么说也是因为自己没喜欢的人,自己的心还是自由的,还是属于自己的
等真喜欢上了谁,就统统把当初说这话时的义正言辞统统抛在路边的臭水沟里,头也不回的往对方的方向奔去。
等热头劲一冷,回过头来看时,就会忍不住感慨“啊!当年这傻了吧唧的玩意真是我写的啊!”“当时一定是有UFO经过影响了我的脑电波所以才会干出这种事来的!!这是外星人干的!!”,并不断的对自己说绝没有下次好为当初的自己挽回些颜面。
可这谁又有个准头呢?
哎,這些問題真是難懂。
自从上次唐先生系医院偷走出黎系地铁站比我见到....
我就完全明白..唐先生的世界不能没有爱...都不能没有情...
爱情,系一种学习,我地回首,我地苦笑从前..
但...当再次面临选择,很多人都甘愿重蹈覆辙....
真的很傻很天真...还是年少无知?...
我认为都唔系..咁就系爱情...总会有失去理智噶一刻..
我相信,无论几多次遇见爱...你都将系轰轰烈烈..奋不顾身..
坏又怎么样..傻又怎么样?...
咁先叫真正生活过..而唔系蜻蜓点水般活着....
是啊,誰知道我還會做什麽奇怪的事情呢。我就是沒有愛情就不能活的人,我最後一定要找個人結婚,一起生活的。
找個志趣相投的人,然後好好戀愛,是美好的事情。
於我來説,戀愛實在費時費心,尚未能勝任其中角色,畢竟,到那個時候需要承擔的是兩個人的喜怒哀樂。
我哋唔係唔可以勝任,只不過未等到一個好嘅對手。我相信你最后會有happy ending。冇嘅話我請你食飯。哈哈。
p.s. 扼腕叹息... 怎麼用起這麼深奧的成語來了?!哈哈,鼓掌鼓掌!不愧是波波的徒弟啊!
怎么遇见得了正确的人呢
对自己好一点吧!:)
其實也還好.
被愛蒙蔽了雙眼.
不是殺人放火,
何況只是吸煙.
這種力量以後要更有技巧地使用才行,當我要殺人放火的時候... 哈哈。
不過估計這是我下輩子會做的事吧。我這輩子就是個良好公民了。
这篇日志我要收藏。
第一次吸烟是17岁。
没错,真正另自己幸福的人,不会让自己吸烟。
以后也会忍住不要为了别人吸烟。
谁叫我是健康积极好青年。
哎,這就是一失足成千古恨吧。栽在暗戀裡了。
说实话看到第一段我也愣了,你真的跟烟联系不起来唉,可能是笑容太灿烂的缘故,又觉得抽烟其实很正常但是又难以想象,所以现在完全陷入想象你抽烟的样子中……但是想不到……
我做了很多道貌岸然的事,其實我是個壞學生。無惡不作。借班長之名做盡壞事。咔咔。
說笑的,其實我還真後悔自己沒做什麽壞事。浪費了一張可以裝可憐博同情的弱智臉。
p.s.我要鏈結偶像囉!
以我现在的心智我只能说,有些事我们并不根据它有益于否来决定我们行动与否..
嗯..呱...
我真的不懂得怎樣去忘記一個人,這是我們能決定的嗎?我知道,越是刻意,越難忘記。所以還是選擇保留比較好。
PS:照片有些轻微的锐化过度。
那些可悲的往事...
雖然覺得自己很傻..但至少我們勇敢的嘗試過...
唔,看着史蒂文这篇很“煽情”的文章,我却一直在笑。我承认我笑点比较低,其实史蒂文是多么可爱纯洁的好青年啊。就算抽烟也没什么,至少我不会像O小姐那样惊讶。就算惊讶也不会表现出来。这个年纪的人,哪有不干些傻事的啊。
吟诗作对一起睡,是种多么好的生活状态啊。
p.s两个人不等于我们。--------我想看力宏的演唱会!= =|||
誰知道呢。我總是在局外的時候才比較清醒。在戀愛的時候就會把世間萬物都給忘了,哪有尺度可言。